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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世之作,經典重現——“西番蓮條案”
這是一件標準的有束腰結構的條桌。桌面面心兩拼,下設四根穿帶,方回紋馬蹄足。
此桌用料考究,無拼無補,制作工藝嫻熟,牙子與腿足相關處挖“牙嘴”作,產地浮雕西番蓮紋。雕飾生動、精美、流暢,有典型的乾隆時期宮廷家具的特征。似應出自造辨處蘇州工匠之手,為圓明园的陳設而特制的器物。
此桌保存完好。未經修整,包漿古雅,殊為難得。
清代的宮廷家具,主要包括清王朝為配置紫禁城、圓明園、避暑山莊以及各地行宮而特別制作的家具。
我們知道,自康熙中葉起,造辦處的家具制作活動一直延續了近百年,打造的家具主要陳設于紫禁城和圓明園。
故宮主要是政務性的宮殿,勤政兼居住,顯然更重視正統性。而圓明園是園林,以居住休閑為主,兼朝俄勤政,更註重生活情趣。園林建築和家具的設計,當然會更強調裝飾性的情趣。
此西番蓮條案尚居於圓明園,對於圓明園遭劫家具流散的經過,有關資料中未查到。但在上世紀廿八十年代,據北京城南幾位過去的魯班館(原在東曉市一帶)木工師傅相告:他們聽老一輩人傳述,1860年英法聯軍縱火焚燒圓明園和1900年八國聯軍洗劫圓明園,兩次搶劫的行為和方式都十分相近。他們先是將掠獲的物件(包括相當數量的家具)後拉到天壇南門內的大空場及附近使館,隨後組織分贓性的內部拍賣。因家具尺寸較大,未能全部拍賣掉,又不便於運走,所以在離開之前又組織了對市民的出售。至今有的得以在魯班館與古玩鋪留存下來。
目前該條案于私人收藏。(仅此感谢《紫檀緣》一书所供资料)